个人征信授权书
编号:
授权日期:2025年06月28日
重要提示:
本《个人征信授权书》(以下简称“本授权书”)适用于中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中信消费金融”,联系电话:400-01-95558)向您提供的所有产品/服务。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授权书条款内容,特别是加粗加黑字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权利义务和/或责任限制、免责条款,管辖条款等)。如对本授权书内容有任何疑问,请您及时提请中信消费金融予以说明或向相关专业人士咨询。
除非您阅读并接受本授权书,否则您无权使用中信消费金融产品/服务。本授权书一经您勾选确认,即视为您已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授权书全部条款。
为便于您能够随时调取查用已签署的本授权书,您可以在贷款服务平台还款计划详情页点击查看,或通过拨打电话 952592进行查阅及下载。为验证该等请求及操作是否属于您本人发起并响应您的请求,客服将需要您提供姓名、本机来电或其他号码来电验证码以核实真实身份,并在身份信息核实确认后通过您提供的邮箱向您发送本授权书。
用户姓名:__
身份证号码:__
中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本人__(身份证号__)向中信消费金融作以下不可撤销的授权:
一、本人同意并授权,中信消费金融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公安部公民身份信息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本人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用途如下:
二、本人同意并授权,中信消费金融有权按照国家相关
规定采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本人个人信息及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含本人因未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产生的不良信息),并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公安部公民身份信息数据库报送前述信息。中信消费金融在报送本人以上信息时无须另行逐条通知本人。
三、本人同意并授权,若本人向中信消费金融申请的业
务未获批准办理,本人同意本授权书及本人信用报告、本人信息等由中信消费金融留存,无须退还。中信消费金融将对上述资料履行保密义务。
本人声明:
本授权书是本人向中信消费金融做出的单方承诺,效力具有独立性,不因《个人借款合同》的任何条款无效而失效。
以上授权期限为本人做出授权之日起至本人与中信消费金融所有业务终结之日止(授信额度有效期届满且已结清该额度项下所有贷款)。本人知悉,当本人在中信消费金融有授信额度但无借款余额的情况下,本人与中信消费金融的业务关系仍然存续,中信消费金融仍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上报本人的信用信息。
若发生本授权书项下及与之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本人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授权书签订地(即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授权书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本人已知悉本授权书所有条款(特别是加黑加粗字体条款)的意义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效力,自愿作出上述授权,本授权书是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本人同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授权!
授权人(电子签章):